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1年護理師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一、 職稱:約僱人員。(護理師差假暨退休期間所遺業務職務代理人)。
二、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國家考試護理師類科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具醫療院所急診室或內外科相關經驗或校護職代經驗者擇優錄取,請檢附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四) 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情事者。
三、 工作項目:
(一) 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
(二)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尿液篩檢、預防接種等衛生保健工作。
(三) 規劃及執行衛生保健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臺中市立永春國小(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五、簡章公告:
自111年8月24日(星期三)起至111年8月29日(星期一)止。
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school.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六、報名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111年8月29日(星期一)止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校人事室(郵寄者以111/8/29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A4依序裝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並於信封上註明上班時間可聯絡電話。
(一) 檢具資料:
1.公務人員簡要履歷表1份(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3.護理師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 證)
5.最近三年工作經驗證明(醫療院所急診室或內、外科或校護職代相關經驗者請檢附相關經歷服務證明文件)。
6.個人自傳簡歷約二百字,請用規定格式A4直式橫書繕打。
7.相關證照及檢定考試證明文件。
8.切結書。
9.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10.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二)紙本報名:
(二)甄選時間及地點: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2. 本校預計於111年8月31日(星期三)辦理甄選,早上8:50至人事室報到、上午9時起辦理面試,應試人員請準時到達。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本次甄試錄取標準至少70分。未達70分者,均不予錄取。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5.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應試人員請準時到達,因防疫考量,報名者需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如額溫超過37.5度或有自主健康管理以上情形者,不得報名。
(三) 其他:
1. 本職缺係為辦理學生事務處健康中心護理師差假及退休期間所遺業務,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合計為新台幣36,316元支給,代理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惟僱用期間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僱。
2. 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4757468分機750江小姐(報名問題)或分機721 鄭主任(業務內容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