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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2年度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9-05 ~ 2022-11-21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江淑華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92
一、依據「終身學習法」第14條規定及教育部111年8月29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3609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學習發展趨勢,教育部鼓勵培訓合格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以自主自助 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終身學習活動,擴增高齡者參加終身學習活動之機會,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實施計畫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有意申辦者得至前開網址瀏覽、下載。
四、本案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申請辦理終身學習活動,須依辦理地點所在向各區主辦縣市申辦,如辦理地點為本市,請向本局終身教育科申辦,申請日期至111年11月2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計畫請寄: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教育局終身教育科江老師。
五、教育部為促進本計畫辦理場地之多元性,並充分結合相關場域資源,提供教育部終身學習相關場地供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參考(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