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11年8月30日中市文港字第1110017293號函辦理。 二、本府文化局辦理「111年第二期藝文研習班」於111年9月13日起陸續開辦,請詳閱簡章。 三、旨案研習為收費活動,將依課程內容與作品收費。 四、檢附來文、招生簡章各1份供參。 五、本案若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陳先生(電話:04-26274568分機: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