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潭子區公所111年9月13日潭區民字第1110018381號函辦理。 二、轉知本市潭子區潭陽里辦公處自111年9月12日起遷移至臺中市潭子區潭陽里潭子街一段31巷29號。 三、檢送附件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