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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市111年度優良家庭教育方案甄選實施計畫,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
公告日期:2022-10-03 ~ 2022-10-17
公告單位:家庭教育中心 黃詩婷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50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5條第2款規定、教育部111年度補助本市推展家庭教育計畫暨本局111年9月21日中市教家字第1110082787號函辦理。
二、為暸解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工作狀況與成效,並鼓勵教師設計家庭教育方案,落實家庭教育課程之推展,爰辦理旨揭方案甄選,相關資訊如下:
(一)方案主題:「情緒教育」,含增進家人互動之情緒覺察、表達與管理之內涵。
(二)送件方式及時間:填具「臺中市111年度優良家庭教育方案甄選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附件1)」及「 家庭教育方案主題教學活動設計表單(附件2)」, 並於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
(三)請有意願參與者踴躍參加,得獎名單將於111年11月公布於本府教育局及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三、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