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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2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037號公告「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公告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10-14 ~ 2022-10-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張祐瑄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881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0月3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856號公告辦理。
二、鑑於現行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政策調整,旨揭公告對象已不適用,爰予停止適用。
三、前述對象應遵守事項已分別載明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及「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並敘明違反規定之裁罰依據與罰則。前述處分書將依疾病防治政策適時調整並更新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府衛生局疾管科吳明陽先生,(04)25265394分機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