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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為配合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暨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禁止挖掘道路乙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10-13 ~ 2022-11-27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29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6月17日中選秘字第1113650184號函及本府111年6月27日府授建道字第1110159970號函辦理。
二、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暨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日訂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辦理,為維護投票期間通訊網路之暢通,並確實維護電力及通訊線路之安全,敬請各機關配合於111年11月20日至27日間,禁止挖掘本市道路。
三、有關本市各管線單位,惠請臺中市養護工程處轉知,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