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7日臺教文(六)字第1110109088號函辦理。 二、旨揭甄選擬招聘幼兒園部教師1名,聘期自112年2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檢附旨揭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如附檔,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