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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現況,即日起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含實驗教育機構)辦理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應依相關原則實施,並應落實相關防疫指引,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11-11 ~ 2022-11-30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張祐瑄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307
一、依據本局111年4月29日中市教中字第1110035716號函、111年6月27日中市教中字第1110053170號函、111年7月29日中市教小字第1110064971號函111年11月9日中市教小字第1110097119號函辦理。
二、考量疫情發展情形,本市幼兒園開放辦理跨縣市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活動;另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活動無需函報行程表及防疫計畫書至本局,並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及本市相關防疫管理指引確實落實防疫規範,以維護親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