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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報名案,請依限完成報名暨寄(送)報名資料,逾期不再受理,如未依限完成報名手續,由各校、參賽員自行負責,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12-08 ~ 2022-12-12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彭啟洋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21
一、依本局111年11月28日中市教終字第1110105689號暨111年11月29日中市教終字第1110105905號函辦理。
二、音樂比賽報名時間:請取得代表本市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參賽者(含個人組及團體組)應於111年12月9日(五)下午4時前完成線上報名(http://web.arte.gov.tw/music/),並列印書面報名表送交學校蓋關防(大專校院得由系、所、院蓋章戳),證明參賽者在學;並於 111年12月12日(一)下午4時前送(寄)達大里區瑞城國小(郵寄地址:41272臺中市大里區美村街196號)審核報名資格信封封面請加註「音樂比賽報名表-團體組或個人組」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俾利彙提辦理。
三、鄉土歌謠比賽報名時間:請取得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學校於111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上網完成報名作業,並於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送(寄)達南屯區大新國小審核報名資格,審核無誤後再統一將書面報名表寄達全國決賽主辦單位完成報名手續。
四、為爭取本市榮譽,請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之個人或團體,請儘速依限報名,並將相關資料寄送至瑞城國小或大新國小,俾利彙整後提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逾期不再受理,後續如無法完成報名手續,由各校、參賽員自行負責,本局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