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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臺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QA各乙份,請各園依規定配合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12-12 ~ 2022-12-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張祐瑄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168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67359號函及本局111年12月8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109142號函辦理。
二、旨揭指引因應教育部公告111年12月1日起配合流行指揮中心放寬室外免戴口罩規定,併同修正相關規定,重點摘述如下:學校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配戴口罩之規定;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應全程配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即結束後,仍須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