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據: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
關法令辦理。
二、職稱:約僱人員(護理師職缺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時間為自甄選結
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補實日止。如聘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並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40645 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六、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
給報酬標準表以五等280薪點僱用,折合月薪為新臺幣36,316元;另須自行負擔
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四)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八、工作項目:
(一)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傳染病防治、緊急傷病等健康促進及相關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證件,於111年12月19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視同無效),以掛號
郵寄本校人事室收(地址:40645 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營
養師職務代理人」或掃描成pdf檔email至wenjong1205@gmail.com,逾限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請以 A4格式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貼妥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
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1份。
6.具結書1份。
7.其他證明影本(如工作經驗證明、個人專長證照、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等相關證明,無
則免附)。
(二)聯絡電話:04-22313699轉750(人事室陳主任)。
十、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遴
選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依通知時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參加面試,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
十一、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報考人員得自行上網查詢甄選結果。
(二)正取人員應於本校通知之報到時間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經通知未依指定報到時間報
到以棄權論,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人員薪
資自正式僱用日支薪。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
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
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僱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另無論錄
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