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文化局111年12月12日中市文藝字第111002519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晚間7時30分在原太原夜市(本市北屯區太原路三段與和順路交叉口處)免費演出。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留小姐(電話:04-22289111#2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