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請尚未報名之學校務必於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程序,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75065A號函暨本局111年11月28日中市教學字第1110103571號函暨111年11月28日中市教學字第11101035712號函(諒達)續辦。
二、請各校及社會團體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四、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五、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 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 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 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 2023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 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六、「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七、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八、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九、檢附「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