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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徵職務代理人1名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4 ~ 2023-01-09
公告單位:人事室 許亭盈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514
一、報名方式:
(一) 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各1份,於112年 1 月9 日前將報名文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黃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高中職教育科科員職務代理人,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或退件。
(二) 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黃小姐,連絡電話04-22289111#54112。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三、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四)僱用期限:本職務係擔任本局高中職教育科科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計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上班前1日止。
(五)工作內容:高級中等學校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