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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健康與體育領域輔導群計畫」辦理「111學年度【健康與體育領域】科技 輔助自主學習課堂實踐教學設計」徵稿計畫乙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1-18 ~ 2023-04-10
公告單位:課程教學科 蔡孟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2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1001220號辦理。
二、旨案實施計畫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本市健康與體育輔導團之輔導員、健康與體育輔導群跨縣市工作坊成員、健康與體育領域之國民中學、小學教師。
(二)評選方式:格式審查及內容審查。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星期一),以電子郵件寄件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資料繳交方式:
1、請於收件截止日期內將下述二項文件電子檔(WORD及PDF格式)寄至指定收件電子信箱。
2、信件主旨為【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課堂實踐教學設計-參與縣市名組別(國中/國小) -徵選者姓名】。
(五)應繳交文件:
1、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課程設計表,含課堂實踐紀錄/成果(應使用附檔徵選辦法之附件一格式)。
2、著作利用授權同意書(應使用附檔徵選辦法之附件二文件),且須為本人親簽之掃描檔;若設計者為兩人請提供同意書2份。
(六)本案聯絡人:向芷妤計畫專案助理(電子信箱:admin@liuchoffice.com,電話:02-7749-1726)。
(七)徵選規則:
1、每件作品主要設計者最多兩人,但鼓勵團內可進行共備討論及公開觀議課。
2、以國中小階段健康與體育領域的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課程設計為主,需呈現運用教育部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推動計畫四學模式之完整教學歷程,包含課堂內容及實踐成果。
3、所提供之教學設計若非由本人親自創作、研發者,經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選資格,若有獲獎事實者,除撤銷獎勵,相關獎勵金亦須繳回;若因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益侵害情事,參與徵稿者須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