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82190B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偏遠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充實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充實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要點」案,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