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機械工程職系技佐甄選簡章
★資格條件:
一、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
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防火管理人員證照」者尤佳。
四、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協助實習工場各項設備等規劃管理、器材管理與安全維護事項。
二、協助處、科、組行政、技能檢定訓練場地、設備建構及技術指導等相關工作。
三、校園安全監控設備、車輛辨識系統採購、維護與管理。
四、辦理勞健保,技工友管理,校內場地借用、管理及損害維護,校園消防安全演練、檢測、申報與環境管理維修,建築物公共
安全、耐震等檢查與審報。
五、其他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
二、請自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tcivs.tc.edu.tw)下載「甄選報名表」(附件)(請勿變更格式),並於112年1月30日
(星期一)下午5:00報名截止前 將掃描檔(需簽章)及電子檔(odt或word檔)傳送至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pemis@tcivs.tc.edu.tw。
★本簡章經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人事室詹小姐。
電話:04-22613158轉6002、600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