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年1月18日(第3次招考):正取張○淵、劉○融。 二、所遺1位代理教師缺額將續辦第4招甄選作業,詳見附件簡章。 說明:上述正取錄取人員請【俟本校通知後】再行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