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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2年春節期間各縣市政府緊急連絡窗口與1957福利諮詢專線之春節期間通報窗口表各1份,寒假期間仍請持續關懷學生並落實通報,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1-19 ~ 2023-02-12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張祐瑄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74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7347號函辦理。
二、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等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至遲不得逾24小時。幼兒園並應同步進行校安通報,再由在地教育主管機關協助評估協助事項及連結當地社政主管機關依法提供服務與保護。
三、寒假期間關懷輔導不間斷,透過電話、社群軟體,如臉書、班級群組等多元管道,持續關懷學生,避免兒少受虐、性侵害、未獲妥善照顧(高風險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發生,並利用各種機會(如營隊等)提醒幼生各種預防觀念,學會自我保護,建立危機意識,倘有上開情形立即辦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