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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徵選職務代理人1名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1 ~ 2023-02-08
公告單位:人事室 許亭盈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674
一、報名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陳奕如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學生事務室科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二)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陳奕如小姐,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111。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英語普通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具公文撰寫能力者為佳。
三、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視業務需配合加班)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至112年12月3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止
(五)工作內容:辦理學生事務室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