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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補助學校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小學原住民族語開課經費核銷乙案,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2-14 ~ 2023-03-31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陳志康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87
一、依據本局111年8月31日中市教小字第1110073915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學校於112年2月17日(星期五)前檢附支出明細表及繳回證明(如為影本者,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承辦人職章)送各分區學校,辦理旨案經費核結,如有賸餘款項,亦請繳回各分區學校。
三、分區學校如下:北區太平國民小學(中區)、豐原區豐田國民小學(山區)、梧棲區中正國民小學(海區)、烏日區旭光國民小學(屯區)。
四、請分區學校於彙整各校支出明細表後,於112年2月24日(星期五)前免備文併同繳回證明(收入繳款書)送回本局國小教育科辦理經費核結事宜。
五、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國小教育科陳先生,電話:22289111 分機5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