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大甲高級中等學校112年度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等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月支報酬32,425元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名額 1
性別 □男 □女 ■不拘
工作地 42-臺中市
上網有效期間 112/02/15~112/02/20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一)碩士以上學歷畢業。
(二)工作認真、積極、主動,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備美術編輯與相關軟體經驗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PowerPoint等)及網路系統操作。
(五)具教育單位工作經驗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等任用限制情形。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一)協辦本校秘書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臺中市立大甲高級中等學校(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720號)
四、聯絡方式:(須提供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寄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720號人事室收。期限:民國112年2月2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未郵寄者,視同未報名。(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大甲高中技藝職務代理人)。
(二)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僅為表件格式,非指須具備公務人員資格,表內請註聯絡電話)、2.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測驗、面試等),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名;若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五)本案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止(約112年10月)。
(六)聯絡人:人事室鄭先生,聯絡電話:(04)26877165#228。
(七)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期間本校相關措施如下:1.防疫期間陪考人員請勿進入校園、2.報名後經通 知居家隔離等不可外出期間,如適逢本項考試時間,即不得應考。前開不得應試者如參加本項 考試,經查證屬實應立即終止應試,成績不予採計、3.應考當日請配合本校量測額溫、酒精消 毒等防疫措施並應全程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