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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局辦理「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計畫」通過認證培訓名單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2-20 ~ 2023-03-10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王健宇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25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計畫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辦理。
二、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略以,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為具有本土語文專長;具有本土語文專長且以部分時間擔任教學支援工作者,為合格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三、本局辦理111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工作,於112年2月2日至2月10日期間假烏日國中及南區國光國小辦理培訓課程,完成研習課程並通過筆試及試教者(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發給教學支援人員合格證書。
四、本案教學支援人員合格證書,將另案辦理寄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