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公告
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 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 稱:約聘人員(護理師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僱用期間: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錄取工作日起,至請假人員請假結束日止(預計民國112年4月2日);惟實際僱用期間仍以本校護理師實際請假日期起迄為主。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
六、報 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領有護理師證書
者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月薪36,316元);領有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
250薪點計酬給付(月薪32,425元);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另須自付勞保、健
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
七、公告及報名時間:
(一)公告:自112年3月6日(星期一)起至112年3月10日(星期五)止,公告於本校網站、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簡章及報名表:請於上列網站下載,一律以A4紙張填寫列印即可。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二)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具學校約僱職務代理人工作經驗者。
九、工作項目:
(一)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業務及相關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聯絡、應徵方式
(一)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 格式依序裝訂),即日起至 112年3月10日之每日時間上午8時至12時期間,親自或委託送達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名(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1. 甄選報名表 1 份(請貼妥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4.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1 份。
5.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1 份。
6. 具結書 1 份。
7.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1 份(離職或服務證明,無則免附)。
8. 其他證明影本(如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身心障礙等相關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聯絡方式:04-26224210轉516人事室曾主任。
十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個別通知面試,面試時間為112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2時,請提前10分鐘至人事室報到,面試地點為本校人事室。
(二)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十二、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