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正取:張O真。 二、依據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請上述正取人員於112年3月21日前出具3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俟查詢確認無不適任情形,再行簽約。 三、正取人員報到資訊: (一)報到日期:112年3月21日(二)下午4點前。 (二)依甄選簡章規定,準備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應聘手續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