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安和國民中學114年度第一次身心障礙行政助理甄選
※甄選簡章完整內容詳如附件。
一、 甄選依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 甄選名額:1名(備取2名)。
三、 甄選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三)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四、 工作地點:臺中市立安和國民中學(臺中市西屯區天助街1號)。
五、 工作時間:
(一) 每週一至週五,每日工時8小時(08:00~12:00、13:00~17:00)為原則,另學校可視需求適時調整。
(二) 每週休假二日,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別休假,依勞基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如該等假日需與工作日對調時,應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之。
六、 工作內容:
(一) 校園綠美化維護,工作需駕駛除草車並使用電鋸等工具。
(二) 公文交換及郵件遞送等文書協助。
(三) 校園水電、消防等設施設備定期檢查。
(四) 學校各項活動支援或臨時交辦事項。
七、 工作待遇:
(一) 按月給付,114年9月1日起月薪為新臺幣3萬1,449元。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二) 勞健保、勞工退休金提撥等依相關規定辦理,勞退基金及勞健保自負額費用部分,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三) 本校不提供膳食及住宿。
八、 報名:(免報名費)
(一) 簡章及報名表:(請自以下網站下載檔案)
1. 本校網站首頁(https://ahjh.tc.edu.tw/) → 重要訊息。
2.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 → 公告與活動→ 公告訊息→ 甄選介聘。
3. 臺中市就業服務網(https://takejob.taichung.gov.tw/) → 公部門職缺。
(二)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2月3日17:00止,以郵寄報名應備文件至本校總務處(407017 臺中市西屯區天助街1號);如為本人親送者,請於上開期間之上班日08:00~17:00送至本校總務處,逾期送達將不予受理。
(三) 報名應備文件:(信封正面請註明「應徵安和國中114年度第一次身心障礙行政助理」)
1. 報名表正本1份。(請貼上最近一年2吋脫帽半身相片1張)
2.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需為有效期限內)
4.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女性免附)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1份。
6. 具結書正本1份。
7.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正本1份。
8. 其他證明文件。
九、 甄選:
(一) 甄選前置作業:
1. 報名截止後,本校將擇優於114年12月5日17:00前,於本校網站首頁(https://ahjh.tc.edu.tw/) → 重要訊息公告參加甄選人員名單、甄選時間及地點等資訊。
2. 所有報名人員資料將不退還。
(二) 甄選作業:
1. 報到:請參加甄選人員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報到時供現場工作人員查驗,未攜帶或無法辨識者,將不得參加甄選。
2. 甄選配分:面試(50%)、術科(50%)。術科為駕駛除草車除草。
3. 總分未達70分者,將不納入正、備取名單。
(三) 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將於甄選作業後10工作日內於以下網站公告,同步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1. 本校網站首頁(https://ahjh.tc.edu.tw/) → 重要訊息。
2.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 → 公告與活動→ 公告訊息→ 甄選介聘。
十、 錄取:
(一) 錄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日期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依序遞補。
(二) 錄取後始發現錄取人員有以下情形時,將取消錄取資格,本校並得依序遞補:
1. 證件不實。
2. 資格不符。
3. 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者。
4.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 錄取人員請於通知錄取後二週內繳交公立醫院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體檢(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正本1份。
(四) 錄取人員,以本校通知報到日期起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之表現,若經本校考核認為不符需求者,得予解雇;如試用期間因故自行離職者,本校得依序遞補。
(五) 試用合格後,採一年一聘之定期僱用契約,並依年度考核結果,做為續僱與否之依據。
十一、 其他: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如對於簡章內容有疑問,請於報名期間之上班日08:00~12:00、13:00~17:00電洽04-23589779轉分機732 韓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