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事務組長徵才公告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職稱:事務組長。
三、職系:綜合行政。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五、缺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六、工作地點: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42856臺中市大雅區學府路280號)。
七、工作內容:
(一)辦理採購、招標、營繕工程、工程督導與驗收業務、校園美(綠)化、設備添購及財產(物)管理。
(二)技工工友、門禁警衛、行政助理、特教車司機管理。
(三)勞健保加退保、災害預防及搶修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公告日期:112年3月27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九、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規定情事。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諳學校行政業務及相關法令、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曾辦理採購經驗者尤佳。
(六)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並領有及格證書者尤佳。
(七)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十、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填寫自傳、上傳照片,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1. 身份證正反面。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最近3年獎懲令。
7. 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8. 通過全民英檢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無則免附)。
9. 其他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0.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11.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12.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三)聯絡電話:04-25672171#602、#603(人事室郭小姐、洪小姐)
十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2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逕予上網查閱,並依公告所載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逾時未到視同放棄。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當天請依公告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
十二、錄取公告:
(一)錄取正取1名,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及本府教育局網站。惟成績未達70分者,本校得斟酌從缺錄取。另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二)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商調、任免作業,如服務機關學校不同意過調或有其他不能完成之情事時,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三)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三、其他事項:
(一)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錄取與否,該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二)本公告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