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以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7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102年3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發布。
二、評選日期:112年5月3日(三)
三、樣書送達日期:112年4月25日(二)16:00前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教室及科任教師辦公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一)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二)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
(三)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四)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七、樣書陳列與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及代理書商相關人員勿進入本校或是與老師
接洽。
八、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2年5月12日(週五)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十、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王昱鈞老師。
十一、聯絡方式
(一) TEL:(04)24716609#715,傳真:(04)24716587
(二)學校地址:40866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