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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112 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 2023-04-30
公告單位:復興國小 林惠茹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140
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教育部108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6771B號令「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
(三)本校112年3月28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之「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教科圖書選用辦法」。
二、教科書評選日期及地點:
(一)初審日期:112年5月03日~5月09日。※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二)地點:圖書室。
三、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及相關規定程序辦理。
(三)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小組複審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擇期公告。
四、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適用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
2.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適用一至五年級(含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二)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三)本土語文教材(閩南語、客家語):適用一至六年級。
(四)樣書送達日期、地點:112年4月28日16:00前本校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