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僑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二)中華民國 108 年 3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2年5月3日(三)至112年5月17日(三)。
三、評選日期:112年5月3日(三)、17日(三)。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各領域會議開會地點。
五、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
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 一~五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科目。(含同年段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
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2) 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科目(含同年段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
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3)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三、四、五、六年級須經教育
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
2.樣書送達日期:112年4月28日(五)中午12時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
七、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八、 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
選參考。
4.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
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2年6月30日前洽本校教科書
承辦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
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7.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8.聯絡洽詢:設備組長吳毓文
TEL:(04)22447049#713
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北屯路4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