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區忠明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西區忠明國小辦理112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陳列日期:112年5月1日(一) ~ 5月10日(三)16:00
三、評選日期:112年5月10日(三)14:00 ~ 16:00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教科書負責班級教室及各領域召集人教室
五、評選方式:(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1)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2)英語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3)非審訂本英語:適用一至二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4)非審訂本閩南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5)一~五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 (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 112年4月28日(五)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註明送評審樣書)。
七、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八、其它注意事項:
1.樣書陳列與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若有教科書評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連絡。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資料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項目分別提供。
3.隨樣書提供教科圖書出版業者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之書面聲明。
4.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或市府教育網路中心
5.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6.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内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
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7.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2 年 5 月 31 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
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8.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9.聯絡洽詢:教務處設備組長 廖若君
電話:04-2317-2860#710 傳真:04-2316-5110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