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設置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標租案
一、標租機關: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
二、出租標的:詳見招標文件之租賃標的清冊。
三、本案聯絡人:事務組長蔡映光 聯絡電話:04-23726085轉415
四、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向上國中網站首頁「校務佈告欄」(https://hsjh.tc.edu.tw/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資訊/學校公告」(http://www.tc.edu.tw/)下載。
(二)投標廠商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至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總務處(403011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五、投標方式:
(一)截止投標:112年5月9日下午17時止。
(二)開標時間:112年5月10日上午9時30分。
(三)評選時間:112年5月12日下午13時30分。
(四)開標地點:本校向學樓二樓會議室。
(五)投標單之投標值填寫方式
1.本標租案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容量係以峰瓩(KWp)為單位。
2.投標單售電回饋百分比係以百分比(%)為單位,其數值可填寫至小數點後二位,惟最低回饋金百分比至少為1%。
六、投標資格摘要: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三)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四)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七、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一)本標租案押標金為新台幣叁拾伍萬元整。
(二)履約保證金:標租系統設置容量(KWp)乘以新臺幣2,000元。
(三)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日期及方式:請詳招標文件。
八、決標原則
(一)本標租案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評定方式:評選小組委員評分後,以序位法,經評審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符合需要,評分內容詳見服務企畫書評分標準。
(二) 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依序議價辦理。如評定第1名序位合計值相同之優勝廠商有2家(含)以上者,其議價順序為以有效投標標單之投標設備設置容量(MWp)或(kWp)x售電回饋百分比值最高者優先議價。該等廠商報價仍相同者,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1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三)本標租案無廠商家數之限制,倘僅有一家投標,其所投標內容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亦得開標、決標。
(四)本標租案實際發電容量不得低於投標標租系統設置容量。
(五)若服務企畫書(設置計畫書)評分不到80分不得列為決標對象。
九、租賃標的房舍之現況應由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赴現場勘察,瞭解現有房舍現況,並應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書草案及相關附件。投標、開標或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抗辯。凡參與投標者,均視已對現況及招標各項文件規定與內容確實瞭解,並同意遵守。
十、現場查看時間:上班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進行會勘(現場勘查請事先預約,電話04-23726085轉415,勘查前先至總務處報到),其餘時間不受理報到。
十一、開標前如因情況變動,標租機關得隨時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租,由主持人當場宣布,投標人不得異議。
十二、本公告未刊登事項,依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書規定辦理。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書。
十三、領標廠商請自行核對招標文件內容是否完整,以免損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