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東陽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時程:第一階段 ---- 112年05月03日
第二階段 ---- 112年05月10日
第三階段 ---- 112年05月24日
三、評選地點:第一階段 ---- 本校年級教室
第二階段 ---- 本校各領域會議地點
第三階段 ---- 本校校史室
四、評選方式: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五、樣書提供:除非審定本(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一至二年級英語、電腦)外,一律以教育部審核通過且未逾期限之教科書及習作(樣書)參加評選,送審未通過之教科書(樣書)請勿送至學校,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
1.送評選科目(皆含上下學期用書):
(1)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用書(整套教材,適用低年級之英語教材請附報價單)
(3)本土語言教材(閩南語):適用一至六年級用書(整套教材)。
(4)一到四年級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2年4月28日前。
3.樣書送達地點:總務處出納組。
4.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六、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書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將擇期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評選結果公告後,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本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如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2年6月16日前洽本校教科書承辦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總務處出納組 唐寓琳
聯絡方式:TEL:(04)26876823#713 傳真:(04)26880926
學校地址:臺中市大甲區甲東路5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