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2學年度補助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推動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5-05 ~ 2023-06-02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洪瑞陽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56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5月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57887號函及國教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以下稱本原則)辦理,本原則業以112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49560A號令修正發布。
二、本原則本次調整專家諮詢費編列基準,明定邀請具相關專長之人士提供諮詢,但不可替代教保服務人員教學,以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為核定補助上限,並應於計畫呈現專長人士相關經歷或證照,以在地文化之專家學者或受過師資培訓者優先,有相關學歷證照者每人每次補助2,500元,餘則每人每次補助1,000元。
三、請各校(園)踴躍報名辦理,並於112年6月2日(星期五)前報送本局申請補助(直轄市政府以提報2案為原則)。
四、檢附實施計畫(範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