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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第19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以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148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5-10 ~ 2023-12-31
公告單位:高中職教育科 吳萟秦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45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9日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148D號函辦理。
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第19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以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14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吳小姐(電話:02-7736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