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112年5月19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372號函辦理。 二、 工程會以上開號函檢送修正「公共工程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設置及拆除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併附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1份如附件。 三、 旨揭要點第六點所稱指定之資訊網路系統為工程會公共工程雲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