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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第2次甄選簡章
公告日期:2023-06-07 ~ 2023-06-12
公告單位:臺中高工 詹桂香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點閱數:156
一、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
(一)校園土木相關建物維護、檢修與管理。
(二)太陽能設備租賃管理。
(三)辦理土木工程招標履約、驗收、結案請款及成果報告等相關工作。
(四)辦理土建工程補助計畫申請事宜。
(五)其他交辦事項。
三、報名方式、甄選時間...等,請自行參閱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