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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誠徵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之調用教師1名,請轉知及鼓勵所屬教師,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6-13 ~ 2023-06-19
公告單位:特殊教育科 林晨華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36
一、依據本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徵求本市所屬現職教師1名,至本局特殊教育科辦理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一)資格條件:本市立各級學校班級數12班以上(不含偏遠學校)之正式編制內教師,有行政資歷或對行政業務具有學習熱忱者尤佳。
(二)調用時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三、請學校鼓勵所屬教師於不影響教學正常化情形下,借調本局協助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意者請於112年6月19日(星期一)前洽本局特殊教育科蔡聿瑩股長(電話:04-22289111轉54621),並請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格式如附件),以電子檔寄至eafebeauty@gmail.com (免寄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