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中央大學112年6月13日中大文法字第1123000177B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12年7月15日(星期六)假桃園光影文化館-3F放映廳(桃園市桃園區埔新路12號)辦理。 三、檢附活動簡介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3-4227151分機3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