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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體育署補助貴校辦理「112年度充實體育器材設備(資本門)」案,請務必於112年7月1日前完成決標及檢送請撥中央款文件,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6-20 ~ 2023-07-01
公告單位:體育保健科 楊惠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91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4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12668B號函辦理。
二、本案應於112年7月1日前完成採購發包及請撥中央款項,逾期未發包案件,經費即予釋出,並由貴校自籌辦理;倘有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者,請敘明展延原因報局轉教育部體育署同意,請各校務必掌握本案進度。
三、為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告金額由新臺幣100萬元上調至新台幣150萬元,預算金額150萬元以上案件,請於函到1個月內將預計期程(免備文)報局備查,俟本局核章回復貴校後,始可逕入標案系統新增標案。
四、餘請依各校經費核定公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