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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112學年度本市國小公費生分發(已具分發資格者)事宜
公告日期:2023-06-27 ~ 2023-07-31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吳秀伶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067
一、本局訂於112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市府陽明大樓2樓水利局採購發包室辦理112學年度國小公費生分發作業(已具分發資格者)。
二、本局依各校所提師資需求分發公費生,倘學校師資需求有2名以上公費生可供分發,則由公費生依其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爰依下列說明辦理分發:
(一) 太平區黃竹國小、大甲區西岐國小、和平區白冷國小、新社區中和國小、梨山國中小、烏日區溪尾國小、后里區泰安國小各及東勢區石角國小(普通教師-具備全英語教學能力):張○禎、陳○心、郭○劭、康○芷、吳○旂、吳○、鄭○文、陳○卉及程○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二) 大甲區德化國小及東勢區石角國小(自然專長教師-加註英語專長):陳○伶及李○瑄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三) 大甲區西岐國小及東勢區石城國小(英語專長教師-加註自然專長):朱○儒及石○妤依畢業T分數高低選填學校。
(四)和平區中坑國小(體育專長教師-具備資訊專長):徐○衛。
(五)大安區三光國小(資訊專長教師):黃○婷。
(六)新社區大林國小(普通教師):胡○瀠。
三、請上開公費生於112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本市府陽明大樓2樓水利局採購發包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報到,以利辦理112學年度國小公費生分發(已具分發資格者)作業。
四、如公費生因特殊事項無法親自前來分發,由委託人持委託書(如附件)及相關資料參與分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