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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12年暑假暨112年9月例假日聯合招標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6-30 ~ 2023-09-30
公告單位:體育保健科 郭彥伶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980
一、旨案委由本市立清海國民中學承辦,計有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OK便利店)及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5家廠商得標。
二、為確保本市學生於寒暑假暨例假日期間之午餐時段得以溫飽,及避免於領餐過程衍生爭端,造成雙方(領餐者及店家)之困擾,請各校務必加強向學生宣導應遵守「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俾利順利兌換餐食;本局將加強安心午餐券立約廠商門市稽查,倘發現如有不符規範者,將個案函知學校,並請學校重新審查領餐學生是否確實有用餐之需求;亦鼓勵學校向領餐學生回收「兌餐明細」作為餐券控管及發放參酌。
三、本餐券僅限領用學生親自持券至本市各立約門市據點兌換餐食,倘學生有特殊情形,應向學校主動提出申請且經校方審核准允者,始開放家長代為領餐,請各校確實進行個案評估及管理,且適時引進社會資源,共同協助弱勢家庭。
四、餐券上請勿自行加蓋「逾期可適用」等非本局發布之字樣,造成學生誤用逾期餐券;另領餐日期如有塗改或更改領餐日期,請「務必加蓋承辦人員」職章,避免造成學生無法領餐及餐券無法核銷。
五、本案紙本餐劵換餐服務執行期程自112年暑假至112年9月30日止,有關後續數位化領餐措施上路後之使用規範,另案函知各校。
六、檢附「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及「領餐內容」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