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類別: 國小普通班藝文科任(美術專長) 1名 實缺 二、聘期:實際聘期起訖日依本市教育局規定辦理或代理原因消滅為止。 三、備註: 1.第一次甄選後正取人員放棄,爰自第二次開始招考。 2.備取若干名。 3.配合學校回兼節數。 4.需協助學校各項活動,例如:策劃藝術課程成果展及支援藝術類比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