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2年7月26日經標二字第11220005570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兒童使用玩具之風險性,請各園協助宣導玩具常見危害、使用及採購資訊,以維兒童安全。 三、旨揭手冊已置於該局網頁(https://www.bsmi.gov.tw/應施檢驗商品專區/玩具/判定原則、函釋及範例/玩具商品核判原則),請自行下載及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