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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提交或彙報地質資料時,優先考量使用「憑證填報」 作業方式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8-14 ~ 2024-02-13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李昀修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18
一、依據經濟部112年8月8日經授地字第11259000450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建置「地質資料蒐集填報系統」(網址:https://geotech.moeacgs.gov.tw/geoact/),供各單位以電子化方式依「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規定提交地質資料,爰為促進節能減碳並提昇作業效率,新增「憑證填報」功能供各單位使用,可快速帶入相關聯絡資訊,節省輸入時間並確保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同時享有憑證案件查詢功能。
三、隨函檢附來文及相關附件一式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