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潭子國民中學112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臺中市立潭子國民中學112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暨管理計畫。
貳、徵聘類別及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乙名,備取若干名。
參、資格條件:
一、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擁有高度的熱忱,人格具有愛心、耐心和關心等特質。
三、熟悉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行為和學習模式。
四、具特教服務相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優先遴聘;有教助員經驗者尤佳。
肆、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師進行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照顧、學業學習、團體生活適應等。
二、配合學生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並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
協助學生生活起居、評量、教學、操作教具教材、生活輔導等事宜。
三、當日服務完畢,於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完成服務記錄。
三、接受學校或教育局辦理 9 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四、得接受校方調整工作時間、職責及協助臨時交辦事項。
伍、聘用薪資及工作時間:
一、採時薪制,依教育局核定一小時新臺幣176元計算(依政府基本工資時薪調整),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勞健保投保事宜。
二、工作時間:每週每人工作時數依教育局公文及學生需求彈性調整分配。
陸、聘用期間:
第一階段:112年8月30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
公文辦理)。
第二階段:113年1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公
文辦理)。
視教育局相關經費、個人服務績效、本校相關規定決定是否續聘。(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公文辦理)
柒、簡章及報名表件
一、即日起,逕至本校網站(https://ttjhs.tc.edu.tw/) 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s://tc.edu.tw/)下載。
二、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報名日期:
第1次:112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 8:30-12:00。
第2次:112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 8:30-12:00。
第3次:112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 8:30-12:00。
四、報名方式:攜帶相關證件正、影本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書如附件)。
五、報名地點及聯絡方式:本校輔導室,電話:(04)25376192#401,陳組長。
六、報名費:免收。
七、報名繳驗資料(請用 A4 紙張,並請自行備妥所需表件,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一)報名表(如附件)
(二)切結書(如附件)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
蓋章)。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
蓋章)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六)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
「與正本相符」並蓋章)(無則免附)。
(七)役畢請核附退伍令(無則免附)。
(八)其他相關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復健治療、幼兒保育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
驗)(無則免附)。
*備註:所需資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
八、甄選日期與時間:請於當日下午1:30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輔導室報到。
(一)第1次招考:112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起。
(二)第2次招考:112年8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起。
(三)第3次招考:112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起。
九、甄選地點: 本校領域研究室
十、甄選方式
(一)甄選方式:面試(每人 8 分鐘)。
(二)甄選成績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捌、錄取公告:錄取名單於甄選當日下午 5:00 前公告於本校及教育局網站。
玖、報到時間:正取者請於甄選隔日上午 9:00 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私章向本校
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陳報臺中市政府核備,並應利用機會參加特教相關研習。
二、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
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若因法令政策更改、教育局核定時數變動,或教學績效不佳時無條件終止聘
約,不得異議。
拾壹、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