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特殊教育方案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暨管理計畫
二、目的:協助本校普通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以達特殊教育實施之效。
三、報名資格: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僱用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之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此工作亟需有愛心、耐心特質,且能上網輸入服務紀錄者。若有特教工作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四、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五、簡章及報名表件:112年8月22日起至112年8月25日公布於本校網站並供下載(網址https://dpps.tc.edu.tw/)或由本公告下方下載簡章報名。
六、報名方式: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
(二)繳交應徵資料影本:(請用A4紙張,按照順序排列裝訂,錄用與否均不退件)
1.報名表(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需高中畢業以上)
4.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或相關學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復健治療、幼兒保育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驗),無則免附。
5.切結書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七、報名收件日期及時間如下,逾時恕不受理:
112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112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時
八、報名地點: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民小學輔導室(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213號)
聯絡電話:04-22767834轉743
九、甄選方式:面試(依報名順序)
說明:
1.攜帶簡歷表(如附件)
2.面試時間為 10 分鐘
3.甄試當天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以供審查
※依甄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列冊依序候聘。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甄選日期:112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時進行面試,請於上午10:30前至輔導室報到。
十一、甄選地點:本校諮商室。
十二、聘用期間:112年8月30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寒假期間學生未到校無須服務),配合市府經費核定情形辦理。
十三、工作時間及薪資:
(一)工作時間:星期一~星期五學生在校時間為原則。
(二)薪資:採時薪制,一週約17小時,每小時176元。依教育局核定時數辦理。
十四、工作內容:
(一)服務個案為一名一年級腦性麻痺學生與一名一年級自閉症學生。
(二)視個案於普通班之學習需要,協助個案參與課堂活動、早自習、午餐及午休及協助教師訓練個案常規與生活自理等。
(三)將服務內容記錄至電腦系統。
十五、錄取公告:錄取名單於112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2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s://dpps.tc.edu.tw/。
十六、錄取報到:錄取人員應於112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十七、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可利用非服務時間參加特教研習。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錄取人員於報到後一個月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十八、 其他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