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甄選結果如下: (一)正取1名:羅O昕。 (二)備取1名 : 翁O鴻。 二、本局將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倘正取人員未報到,將依序通知備取人員,(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