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學約用人員甄選徵才公告
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學約用人員徵才公告(詳如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計畫、勞動基準法及臺中市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性別:不限。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學(臺中市南區樹德里復興北路566號)。
六、簡章公告:即日起至112年9月6日(星期三)止,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體格合格,且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八、僱用期間:
(一)自通知報到後至113年7月31日止。若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本案依「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計畫」專款補助僱用,若於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案為定期契約,無未獲進用需給付資遣費,且不得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
九、報酬:約用5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計酬,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十、工作項目:主要協助教務處、學輔處及總務處處理相關行政事務、影音成果編輯、校園環境維護整理、各種活動支援……。擔任之實際工作項目與內容,學校得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之。
十一、報名方式:
(一)填寫甄選報名表、切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及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身分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二)請將完整資料於本112年9月6日(三)前郵寄至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學人事(地址:臺中市南區樹德里復興北路56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亦不退件。(如需取回應徵資料,請於報名時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或於公告錄取後10日內自行至本校取回,逾期將依檔案管理規定銷毀,恕不負保管責任。)
十三、聯絡電話:04-22626105分機622,林先生。
十四、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最新公告訊息之學校公告。
十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要點、勞動基準法及臺中市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甄選錄取者,如通知未辦理報到或無法接受安排工作,由備取人員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或重新辦理甄選。
(三)甄選錄取後,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證件不實、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進用作業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並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